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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隆德

隆德:“全周期管理”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细落实

稿件来源:隆德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3-04 09:55:01

  隆德县纪委监委在对纪检监察建议制发及落实情况全面掌握了解的基础上,探索出“123”工作法,压实纪检监察建议起草、审核、落实的闭环责任,运用“全周期管理”思维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细落实。

  起草“1”份规范文件,让制发建议有循可依。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纪检监察建议制发标准不统一、建议内容不精准、文字运用不规范等问题,从规范制发入手,通过会议安排、会后讲解等手段,详细明确了纪检监察建议的具体适用情形、使用规则、制发主体等要求,明确了行文格式、制发程序、执行标准、结果运用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适用情形,为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健全“2”项工作机制,让制发建议规范有序。建立沟通机制。加强“室组地”沟通协商,承办人主动与归口联系的室沟通会商,同时强化承办部门与被建议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提升建议针对性。健全审核机制。对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严格执行联系室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书记批准的三步流程,并强化党风室、审理室、办公室等综合科室的业务指导,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截至目前,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3份,督促整改问题98条。

  强化“3”条推动措施,让制发建议落地生根。建立一套台账。建立并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建议制发台账,承办室定期对账核实,对超期未回复、未及时报送案管系统等及时监督推动。进行一次督办。承办室、党风室及时跟进纪检监察建议下发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整改落实不力、超期未回复的,严肃追责问责。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纪检监察建议制发及落实情况“回头看”,进一步压实承办部门制发责任、整改监督责任和被建议单位整改主体责任。(隆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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